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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爱心活动变了味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11日  张凯

  前几天,上初中一年级的儿子一进门,便嚷嚷着找我要钱,说是学校里要开展“我为贫困学生献爱心”活动,而且班主任还一再强调,班干部每人至少10元,其他同学至少5元,多交不限。面对这样的“爱心”倡议,笔者不禁有些异样的感觉,因为这样的爱心捐赠似乎已经变了味。学生献爱心,本应是一次很好的德育活动和教育契机,但如果只是一味地走形式或追求一种“超额”完成任务的表彰,那么,我们的教育活动就有可能失去原有的教育意义。

  学生爱心观念的有无和爱心意识的强弱,是不能用捐款的多少和数量来衡量的。只要学生参与了,我们就应该予以鼓励和表扬。如果我们非要给学生的捐款数额设限,就有可能使活动偏离了方向。学生毕竟不是成年人,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他们捐款的多少也无非就是家长捐款的多少。在捐款的同时,我们应该让学生经历和感受到金钱的来之不易。如果学生只是直接伸手向家长要钱,那么学生所受的思想教育就十分有限。所以,我们应该提倡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如捡废饮料瓶等)去获得报酬,而后再用自己的辛苦所得去献爱心。我想,如果这样做的话,学生所受到的教育就会深刻许多。

  同时,我们不应让学生在捐款的过程中形成相互攀比的意识。现在的学生大都喜欢攀比,生怕自己落在别人的后面,被别人笑话。于是,在献爱心活动的过程中就极可能出现“你捐20元,我捐30元”的攀比现象。在捐赠活动上,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也就违背了我们开展此项活动的良好初衷。学校开展这项活动无非是在帮助贫困学生的同时,更好地培养学生们的爱心意识和爱心观念。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生实行有效的引导和教育,即使贫困学生得到了捐助,我们的教育活动也是失败的。所以,献爱心,就要真正培养学生们的爱心意识和爱心观念,而不只是简单的搞搞活动而已。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1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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