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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级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校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专题网站,方便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在网上查阅评议信息和相关资料。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纠风办

关于2007年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河政办发〔200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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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2007年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市教育局 市纠风办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07]93号)和《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樊政办发[2007]73号)要求,现就在全市集中开展2007年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遵循“突出重点、自查自纠,严肃纪律、注重实效,发现典型、积极引导”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民主评议为手段,对全市中小学的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和谐老河口建设。

  二、组织领导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宋福平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局长汪国忠同志任副组长,市监察局、教育局、纠风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纪检组长程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参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校评议工作负总责,学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落实。市纠风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推进评议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三、评议对象
  此次评议对象为全市城区中小学和农村初中。重点评议学校的确定,由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时注意涵盖各学段,兼顾农村和城区。重点评议学校不得少于参评学校总数的10%,由市教育局直接抓好评议。

  四、评议内容
  (一)小学、初中评议内容
1、规范教育收费情况,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贯彻落实情况、非新机制覆盖地区学校落实“一费制”收费政策情况等;
2、“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
3、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4、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5、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情况;
6、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和回复情况。

  (二)高中评议内容
1、执行高中招生政策与规定情况,特别是执行“三限”政策情况;
2、规范教育收费情况;
3、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4、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情况;
5、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和回复情况。
6、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五、方法步骤
  2007年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加强督导”的方法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上旬)。建立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评议工作;确定参评学校及重点评议学校;各参评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学校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开展宣传发动,向社会做出加强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并按照《湖北省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鄂治理办[2007]2号)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选择部分学校校长,参与新闻媒体“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广大群众沟通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市纠风办根据《襄樊市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襄纠领发[2006]1号)的要求,选聘民主评议监督员。各参评学校要在10月10日前将本学校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评议领导机构、具体评议人员及联系电话、学校基本情况、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自查自纠阶段总结等报送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评议考核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重点评议采取定性与定量测评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暗访抽查相结合,组织评议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问卷调查。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组织学生家长填写《全省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问卷调查表》(表样由全省统一制发)。
2、暗访抽查。民主评议监督员组成暗访抽查组,根据《全省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考核办法》,对重点评议学校的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3、重点评议。市教育局针对学校在教育收费、校务公开、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评议监督员对重点学校开展面对面评议。
4、查办案件。对在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5、评议考核。组织民主评议监督员及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听取学校自查自纠报告,民主评议监督员向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暗访检查情况,根据《全省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评分细则》,对重点评议学校逐项进行评价打分。

  (三)总结整改阶段(11月中下旬)。各参评学校对照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专题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问卷调查情况、评议监督员暗访抽查情况、评议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评议结果,向襄樊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评议工作总结和各参评学校评议结果,由襄樊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综合考核结果,分层次确定50所学校作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成果运用
  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合格单位”进行表彰;对“基本合格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单位”列入下年度再评,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将评议结果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等,并作为考核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依据之一。对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学校予以表彰;靠后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排序末位的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的职务。

  七、相关要求  

  一是要积极配合评议。各中小学要积极主动地接受评议,变“要我评”为“我要评”,立足于自行查找问题,加强自我教育与整改,自觉接受评议与监督,促进自我规范与提高,把民主评议的过程作为促进工作、改善管理、加强校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评议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突出评议重点。各中小学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将评议工作与规范办学行为、促进科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与教育系统内部开展的“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千名教师访万家”等教育活动相衔接,在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体现特色上狠下功夫。要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问题,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要严明评议纪律。要认真落实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确定评议范围和重点;选聘好评议监督员,确保征求意见、评议、整改、抽查、测评和考核的实际效果。评议工作人员、参评学校和评议监督员要严格遵守《中共襄樊市纪委襄樊市监察局关于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襄纪发[1999]14号),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和干扰评议工作的正常进行,严禁借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好处。发现评议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取消其参与评议工作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民主评议监督员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议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参评学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一票否决为不合格单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把评议费用转嫁给参评学校;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222188 8226912
  市纠风办联系电话:8221995
  附件:2007年襄樊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参评学校统计表




主题词:教育 学校 评议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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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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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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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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